见古今

张仪事秦惠王

西汉刘向整理编定的国别体史料集,记录战国时期纵横家的游说辞令、谋略与史事。纵横家的言辞能改变局势,也常把道义让位于成效;说服力越强,越需警惕语言是否正在掩盖代价、操控恐惧。

原文

张仪事秦惠王。惠王死,武王立。左右恶张仪,曰:“仪事先王不忠。”言未已,齐让又至。 张仪闻之,谓武王曰:“仪有愚计,愿效之王。”王曰:“奈何?”曰:“为社稷计者,东方有大变,然后王可以多割地。今齐王甚憎张仪,仪之所在,必举兵而伐之。故仪愿乞不肖身而之梁,齐必举兵而伐之。齐、梁之兵连于城下,不能相去,王以其间伐韩,入三川,出兵函谷而无伐,以临周,祭器必出,挟天子,案图籍,此王业也。”王曰:“善。”乃具革车三十乘,纳之梁。 齐果举兵伐之。梁王大恐。张仪曰:“王勿患,请令罢齐兵。”乃使其舍人冯喜之楚,藉使之齐。齐、楚之事已毕,因谓齐王:“王甚憎张仪,虽然,厚矣王之托仪于秦王也。”齐王曰:“寡人甚憎仪,仪之所在,必举兵伐之,何以托仪也?”对曰:“是乃王之托仪也。仪之出秦,因与秦王约曰:‘为王计者,东方有大变,然后王可以多割地。齐王甚憎仪,仪之所在,必举兵伐之。故仪愿乞不肖身而之梁,齐必举兵伐梁。梁、齐之兵连于城下不能去,王以其间伐韩,入三川,出兵函谷而无伐,以临周,祭器必出,挟天子,案图籍,是王业也。’秦王以为然,与革车三十乘而纳仪于梁。而果伐之,是王内自罢而伐与国,广邻敌以自临,而信仪于秦王也。此臣之所谓托仪也。”王曰:“善。”乃止。

注释

【校注】〈姚本惠王,秦孝公之子也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已,毕也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齐王使赴(刘无“赴”字)责于秦武王任用张仪之罪(一罪下有“也”字),又使至(一无“又使至”字)。 鲍本仪尝曰,“仪之所甚憎无大齐王”。则仪,齐所恶也,而秦任之,故齐以此责秦。〉 【校注】〈鲍本无“闻之”二字。○ 补曰:一本有“闻之”字。 札记丕烈案:史记作张仪惧诛,乃因谓秦武王曰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效,致。〉 【校注】〈鲍本言有兵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割,取。 鲍本割诸侯地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一无“张”字。 鲍本衍“张”字。 札记丕烈案:史记无。〉 【校注】〈鲍本无“而”字。○ 札记丕烈案:史记无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梁,魏都也。〉 【校注】〈鲍本无“而”字。○ 札记丕烈案:史记“而伐梁”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于梁城下。 鲍本连,谓不解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去,离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三川,宜阳邑也,从函谷关东出也。函谷在弘农城北,故言出函谷关。〉 【校注】〈鲍本周有先周宗社礼器,诸侯所不备,今必出以赂秦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周,西周王城也,天子所都。以兵临之,祭器可出,而挟天子,案其图籍,故曰此王业也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革车,兵车也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纳张仪于梁也。〉 【校注】〈鲍本补曰:后语作魏襄王。 札记丕烈案:史记作哀王。恐史记之哀王,世本谓之襄王,后语依世本也。此秦武元年,魏襄九年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患,忧也。言今能令齐兵罢去也。〉 【校注】〈鲍本事,使事。〉 【校注】〈鲍本“仪”上有“张”字。○ 札记丕烈案:史记无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“因”,刘作“固”。〉 【校注】〈鲍本“身”上有“之”字。○ 札记丕烈案:史记有。〉 【校注】〈鲍本罢,音疲,劳师故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使仪言信于秦王也。〉 【校注】〈姚本止,不伐梁也。〉 【校注】〈鲍本仪传有。彪谓:此计之必售,策之必行者也。仪之所谟,于时有妾妇之所羞,市人之所不为者。若誉南后以取金,欺商于以卖楚,皆可鄙也。唯此为文无害,仪亦明年死矣,宜其言之善欤!补曰:大事记,秦惠王死,公孙衍欲穷张仪,见秦策。仪之逐,其衍之力欤!正曰:鲍谓将死言善尔!反复诡诈之术,死犹未已,何善之可称?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