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古今

司盟

儒家礼学经典,以天官、地官、春官、夏官、秋官、冬官的体系描绘理想化的官制与礼制。严密官制表达了以秩序安顿天下的理想,也显示蓝图与现实之间总有距离;制度设计越完美,越要追问谁来执行、如何纠错。

原文

1.司盟掌盟载之法。凡邦国有疑会同,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,北面诏明神。既盟则贰之。盟万民之犯命者,诅其不信者,亦如之。 司盟掌管订立盟辞的礼仪。凡诸侯国之间因不和谐而举行会同订立盟约时,就掌管记载盟约之辞以及签订盟约的礼仪,面向北方宣读盟辞以禀告神明。已经签订盟约后,就书写若干副本交给六卿。盟诅民众中违犯国君教令的人,盟诅违犯誓约不信实的人,也是这样做。 其仪式为:召集众人,宣讲坏人坏事,让大家共同诅咒、弃绝之 2.凡民之有约剂者,其贰在司盟。有狱讼者,则使之盟诅。凡盟诅,各以其地域之众庶共其牲,而致焉。既盟,则为司盟共祈酒脯。 凡是民众之间订有契约券书的,其副本要收藏在司盟那里。如果有因契约纠纷发生诉讼的,就让他们先在神前盟诅。凡是举行盟诅,各使当地的民众供给歃血所需用的牲,并把民众召集起来。盟诅之后,还要为司盟提供祈祷神明所需的酒和肉脯。 “有狱讼者”二句:郑《注》曰:“不信则不敢听此盟诅,所以省狱讼。”按,在审理狱讼之前,先使双方盟诅,违约者心虚,害怕盟诅应验而遭受神的惩罚,就不敢听盟诅之辞,狱讼则不断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