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公十一年
编年体史书,以《春秋》纪年为纲,详细记述春秋时期各国政治、战争、外交与人物言行。盟誓与礼义常被利益重新解释,战争也由细小失信逐步积累;秩序崩塌通常不是突然发生,而是每次破例都没有付出代价。
原文
十一年春,楚子伐郑,及栎〔1〕。子良曰〔2〕:“晋、楚不务德而兵争,与其来者可也。晋、楚无信,我焉得有信。”乃从楚。夏,楚盟于辰陵,陈、郑服也。 楚左尹子重侵宋〔1〕,王待诸郔〔2〕。令尹蒍艾猎城沂〔3〕,使封人虑事〔4〕,以授司徒。量功命日〔5〕,分财用〔6〕,平板干〔7〕,称畚筑〔8〕,程土物〔9〕,议远迩〔10〕,略基趾〔11〕,具餱粮〔12〕,度有司〔13〕,事三旬而成,不愆于素〔14〕。 晋郤成子求成于众狄〔1〕,众狄疾赤狄之役,遂服于晋。秋,会于欑函,众狄服也。是行也,诸大夫欲召狄。郤成子曰:“吾闻之,非德,莫如勤,非勤,何以求人?能勤有继〔2〕,其从之也〔3〕。《诗》曰:‘文王既勤止〔4〕。’文王犹勤,况寡德乎?” 冬,楚子为陈夏氏乱故,伐陈。谓陈人无动〔1〕,将讨于少西氏〔2〕。遂入陈,杀夏徵舒,轘诸栗门〔3〕,因县陈。陈侯在晋〔4〕。 申叔时使于齐〔1〕,反,复命而退。王使让之曰:“夏徵舒为不道,弑其君,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,诸侯县公皆庆寡人,女独不庆寡人,何故?”对曰:“犹可辞乎?”王曰:“可哉!”曰:“夏徵舒弑其君,其罪大矣,讨而戮之,君之义也。抑人亦有言曰:‘牵牛以蹊人之田〔2〕,而夺之牛。’牵牛以蹊者,信有罪矣;而夺之牛,罚已重矣。诸侯之从也,曰讨有罪也。今县陈,贪其富也。以讨召诸侯,而以贪归之,无乃不可乎?”王曰:“善哉!吾未之闻也。反之,可乎?”对曰:“可哉!吾侪小人所谓取诸其怀而与之也〔3〕。”乃复封陈,乡取一人焉以归,谓之夏州〔4〕。故书曰:“楚子入陈,纳公孙宁、仪行父于陈。”书有礼也。 厉之役,郑伯逃归,自是楚未得志焉。郑既受盟于辰陵,又徼事于晋〔1〕。
译文
十一年春,楚庄王攻打郑国,到达栎地。子良说:“晋国、楚国不致力于修明道德而以武力相争,谁打来我们就听谁的就是。晋国、楚国没有信用,我们怎能够守信用?”于是跟从楚国。夏,楚国在辰陵主盟,是因为陈国、郑国顺服。 楚左尹子重侵袭宋国,楚庄王等在郔地听消息。令尹蒍艾猎修筑沂地城墙,派封人筹划工程计划,报告给司徒。估量人工多少,测算所用时间,分配材料用具,取平夹板和支柱,均衡运土与筑墙的人力搭配,计算土方与器材,设定各段取水取土的远近,巡视城基及四周范围,准备好粮食,确定监工,干了三十天便完成了,没有超过原计划。 晋郤成子谋求与狄人各部落和好,狄人各部落痛恨赤狄对他们的奴役,便顺服晋国。秋,在欑函相会,这是由于狄人各部落顺服。这次去欑函相会前,大夫们想召集狄人来晋国。郤成子说:“我听说,没有德行,就只能勤劳,不勤劳,用什么来求别人?能够勤劳,就会有好结果,还是到狄人那儿去吧。《诗》说:‘文王终身勤劳。’文王尚且勤劳,何况缺少德行的人呢?” 冬,楚庄王为了陈夏氏作乱的缘故,攻打陈国。告诉陈国人不要害怕,是来讨伐少西氏的。于是进入陈国,杀死夏徵舒,把他的尸体在栗门车裂。因而把陈国设为楚国的一个县。这时陈侯在晋国。 申叔时出使齐国,回到楚国,向楚庄王汇报使命完成后就退了下来。楚庄王派人责备他说:“夏徵舒不合为臣之道,杀死他的国君,寡人率领诸侯讨伐他把他杀了,诸侯和县公都向寡人祝贺,唯独你不祝贺寡人,什么原因?”申叔时回答说:“还能解释几句吗?”楚庄王说:“可以。”申叔时说:“夏徵舒杀死他的国君,他的罪很大了,讨伐他把他杀死,这是君王所作合乎正义的事。不过人们也有这么一句话说:‘牵着牛践踏别人的田,就把他的牛夺过来。’牵牛践踏别人田地的人,确实是有罪的;但把他的牛夺过来,处罚也就太重了。诸侯跟从君王,说是为了讨伐有罪的人。如今把陈作为自己的县,就是贪图它的财富。用讨伐的名义召集诸侯,而以贪婪作为结束,这恐怕是不行的吧?”楚庄王说:“说得好!我没听到过这番道理。还给他,可以吗?”申叔时回答说:“行!这就是我辈小人所说的从人家怀里取出来又还给人家啊。”楚庄王于是重新封立陈国,每一乡带了一个人回楚国,住在一起,称为夏州。因此《春秋》记载说:“楚庄王进入陈国,送公孙宁、仪行父回陈国。”这是表明楚庄王这事做得合乎礼。 厉地一役,郑襄公逃回国,从此楚国就对郑没有真正控制过。郑国已经在辰陵接受盟约,又请求奉事晋国。